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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4樓盤未明碼標價被罰 市民稱違法成本低

來源:廣州日報-- 2011-06-05 09:09:32 字號:TT

  本報訊(記者 葉平生 通訊員 藍嵐 劉芳芳)廣州市物價局昨日對違反商品房明碼標價規(guī)定的信華花園、黃埔花園、碧桂園·豪園、百榮園和在樓房銷售中違反其他相關規(guī)定的共10個樓盤開出“罰單”。對違反商品房明碼標價規(guī)定的4個樓盤擬處理意見是“責令改正,罰款5000元”,其余樓盤皆為責令改正等行政處罰。

  據廣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6月1日起,廣州市物價局會同有關區(qū)、縣級市物價局,組成16個檢查組,對全市78個樓盤的明碼標價情況進行了連續(xù)3天檢查。檢查得出的總體情況是,大部分樓盤都能夠按規(guī)定公開全部預售房源并做好明碼標價。但此次檢查也發(fā)現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7個方面。

  一是個別樓盤沒有明碼標價。二是部分樓盤雖有明碼標價,但標價不規(guī)范或者標價內容不全。三是標價不實,有些樓盤標示的價格與實際成交價格不一致。四是個別房地產開發(fā)商違反公平、公開、自愿選擇原則,單方面強制或變相強制收費。五是收取已取消的收費。個別開發(fā)商按13元/宗的標準向購房者收取已取消的土地登記費。六是自立項目收費。個別開發(fā)商向購房者收取服務費、辦證費等。七是在房價之外另行收取供水、供電、通訊等建設費用。

  不過,記者發(fā)現,在廣州市物價局公示出來的《商品房明碼標價專項檢查違規(guī)單位處理情況表》中,除4個樓盤需繳付5000元的罰款之外,其余樓盤皆為責令整改等行政處罰。

  不少市民認為,“5000元罰單”對財大氣粗的開發(fā)商來說,簡直是“九牛一毛”。遭遇房價“潛規(guī)則”的市民黃賀軍認為,違法成本太低導致商品房價格貓膩有增無減,政府如果沒有鐵腕是打不下真板子的。

  市物價局表示,將進一步加大檢查力度,繼續(xù)打擊不執(zhí)行明碼標價規(guī)定、以各種形式強制收費和亂收費的經營者。此外,市物價局呼吁廣大市民加強監(jiān)督,舉報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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