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客戶快遞一張不銹鋼臺面,因中途臺面損壞致使客戶退貨,市民楊亮認為快遞公司應為其損失擔責,結果快遞公司只答應賠償30元運費,楊亮一查,這家快遞公司竟在合同中約定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交寄物品損壞,只免除本次運費”,為此他質疑該快遞合同暗含霸王條款。昨天,記者采訪了解到,不少快遞合同中都 “潛伏”霸王條款,目前工商部門已對此展開集中整治,并對違規(guī)公司開出罰單。
千元臺面損壞只賠30元
“快遞公司在托運過程中對臺面造成破壞,他們應該給我賠償?!睏盍梁髞碚业竭@家快遞公司要求賠償損失,結果快遞公司拿出快遞合同,合同中明確表示在托運過程中貨物出現(xiàn)問題,他們只免除運費,不做其他任何賠償。楊亮認為這很不合理,于是向工商四方分局重慶南路工商所投訴此事。
重慶南路工商所朱副所長對此介紹說,經過調查,這家快遞公司的快遞合同的確不合理,他們正在進一步處理此事。
一快遞公司被罰4000元
“若非本公司原因造成交寄物品損壞、丟失的,本公司將免除本次合同運費?!薄叭舴潜竟驹驅е陆患奈锲酚馄?天內送達的,本公司承諾免除運費,其他損失不予賠償?!薄蛱欤浾邚墓ど趟姆椒志至私獾?,“海航快遞”在和消費者簽訂的快遞合同中含有霸王條款,經調查屬實后,工商四方分局依法責令其整改,并對其開出4000元的罰款。
據(jù)介紹,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碰到霸王條款,例如商場購物時被提醒“離店商品,概不退換”;買房時被規(guī)定“買受人逾期付款在30日之內,應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30天,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目前,工商四方分局已在全區(qū)范圍內開展對消費領域格式合同 “霸王條款”專項行動,范圍覆蓋房產、物業(yè)、旅游、快遞等八大類十八個法定備案合同,以及網購、餐飲、商場、健身、預付式消費等消費熱點領域,對突出問題將予以曝光并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記者 錫復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