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 1日凌晨3時左右,威海路婦女兒童用品市場冒出濃煙。這里地處繁華路段,多人撥打119報警,火雖被撲滅,但商鋪里的不少衣服、鞋帽都已燒成了灰燼。經保險公司鑒定,火災造成的實際損失為,固定資產456萬余元、施救費96190元。保險公司已賠付158萬余元。市場怎么會突然起火?公安局市北分局現場勘查時,發(fā)現了可疑的未完全燃燒的塑料汽油桶、逃跑用的白色繩子等物品。經鑒定:火災原因是有
擺攤賣菜賺第一桶金
1974年出生的趙某是山東臨沂人,他2004年在威海路飛拉利鮮活菜市場經營一家菜攤和肉食攤,掙了點錢。2010年,市場重新裝修規(guī)劃,把他的攤位換到較偏的位置,生意明顯不如往昔了。趙某開始尋找新的商機,他聽說婦女兒童用品市場里有人轉讓攤位,沒做市場分析也沒花時間考察,就花17萬元從陳某手里包下兩個緊挨著的攤位。
趙某說,接手攤位之后,他覺得被陳某騙了,攤子不賺錢,每個月還在賠錢。 2011年10月20日左右,趙某又回去找飛拉利鮮活菜市場的負責人,希望能給調整菜市場的攤位,但負責人表示位置已經分配了,沒答應趙某。菜市場的攤位位置不好,不掙錢,加上婦女兒童用品市場的生意每天都在賠錢,據飛拉利鮮活菜市場的負責人回憶,當時交涉這些事情時,趙某時常情緒不穩(wěn)定,易激動。
藏汽油菜刀準備放火
趙某說,最后讓他心生報復的想法,是因為他所在的婦女兒童用品市場的老板讓他去浮山后開分店。當時市場準備在浮山后開一個新的分店,動員市場內經營比較好的商戶到浮山后去再開一家攤位經營,趙某不想去。不久,公司將市場內每平方的租賃費漲了6角錢,去浮山后開新攤位的商戶每平方漲了3角錢。趙某的攤位因此每年要多交7000元錢。
“我把所有的資金全部投資在婦女兒童用品市場,租金漲了,我根本沒法生存下去,于是萌發(fā)了報復婦女兒童用品市場的想法。我買了香、鞭芯、鞭藥、汽油、20米逃跑用的繩子,買了兩個10斤的塑料桶在長春路加上了油,放在沈陽路家中。后我還想威脅飛拉利市場經理,又買了兩個25斤的油桶也裝滿了,藏在婦女兒童用品市場的攤位內。2011年10月31日18時左右,我趁人不備從后門貨運通道進入商場,聽說商場晚上有保安帶著狗巡查,所以還備了一把菜刀。 ”
潛入市場潑汽油放火
趙某說,放火的前一天,他趕在下午6點婦女兒童用品市場關門前從運貨通道進入了商場,從三樓樓梯口出來后,他怕人發(fā)現,掀開第一個攤位的門簾,鉆進去躲了起來。很快,趙某就睡著了。不知道過了多久,他聽到門外有保安牽著狗在商場里巡查,當時保安沒有發(fā)現趙某。大約凌晨1點,趙某想出去探聽一下是否有人。他脫下鞋來拿在手里,另一手拎著菜刀。他走到自己攤位前,打開門,拿出汽油潑在衣服上。在市場二樓、三樓點燃香作為引燃物,趙某分別引燃了三處起火點,引起重大火災。
妻子坐月子他只顧逃
趙某從窗戶爬出來,繩子離地面還有3米多,趙某沿著繩子往下爬,掉到地上,聲音驚動了后院里的狗,趙某很害怕,爬起來翻過院墻,跑到長春路與和興路路口打車逃走。為躲避警方偵查,他先打車到山東路,又換乘另一輛出租車回到沈陽路的家中。從家里帶了生活用品后,打車到城陽汽車北站,又打車到膠南汽車站,坐上了去沂水的長途車。后來趙某從沂南回到青島,躲進飛拉利市場附近廢棄的鋁制品廠。
在趙某四處逃竄的時候,他的妻子剛剛生下了兩人的第二個女兒,正在坐月子,母女倆正是最需要人照顧的時候。
放火后3天就被抓獲
公安市北分局出具的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及照片證實,公安機關在市場的二樓、三樓發(fā)現未完全燃燒的塑料桶各一個,在二樓B3-11號攤位附近的貨架上系有一條白色的繩子,繩子斜向下又系于木門把手上,從北窗窗口向外垂下,繩子下端距后院地面350厘米。公安機關認定,火災原因是有人放火。警方在商場監(jiān)控中發(fā)現趙某與犯罪嫌疑人圖像比較相似,因為趙某經營后一直虧損,多次威脅原攤主,揚言報復,警方認為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11年11月4日,警方將趙某抓獲。(記者 趙黎)
????案件細節(jié):半夜放火為避免傷人
????“良心未泯”被法院認可 趙某獲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趙某因租賃攤位經營不善等問題與婦女兒童用品市場經營服務有限公司產生矛盾,為泄私憤,采取放火的手段,將青島威海路婦女兒童用品市場燒毀,致使公司財物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構成放火罪,依法應予懲處。青島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師郭偉為趙某做法律援助,他認為,趙某的犯罪動機基于自認為承包經營受騙,生意遭遇不順,而想報復商戶。由于他不能很好地處理所發(fā)生的經濟糾紛,進而走向犯罪的道路。在趙某歸案后,對自己的犯罪行為給商場和無辜攤主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深感懊悔,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并向法庭承認了放火的事實。庭審中,趙某承認自己在實施犯罪行為時考慮到了盡量不造成人員的傷亡,律師認為這說明趙某良心并未完全泯滅。在律師會見時,趙某表示要好好改造,希望重新做人。同時,律師指出趙某沒有前科劣跡,是初犯。法院對辯護人請求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予以采納。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賠償婦女兒童用品市場經營服務有限公司各項經濟損失307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