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廣西籍砍手者黃某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即使如此,受害者何愛華仍不能緩解心頭之痛:2004年10月20日的那一刻,她一點也沒有感覺到左手已經(jīng)被搶包的歹徒砍了下來,仍奮力追向搶她手提袋的3個歹徒,追了約有5米時,周圍的人才聽到她的慘叫:“我的手!我的手!
”
當時何愛華的包里只有21元錢。作為一名月工資僅700元的酒店服務員,何愛華已3次在廣州遭盜搶。
這個被人們認為“判得真重、真痛快”的判決,和廣州“劍蘭行動”遙相呼應。
廣州,對懲治“兩搶”(搶劫、搶奪)下了最大的決心!皠μm行動”,這一以打“兩搶”為主的嚴打行動,從2005
年8月開始,將一直持續(xù)到10月。截至8月中旬,廣州警方已抓獲街頭現(xiàn)行犯罪嫌疑人2226人,破獲刑案1000余宗,其中“兩搶”案600余宗。
“我們不停地戰(zhàn)斗,很累,但讓何愛華式的悲劇消失,一定要整個社會都動起來!”一位參與“劍蘭行動”的警察對本報記者感嘆。
他天天在為這個行動奔波。事實上,他至刑警隊工作后,已經(jīng)有一年多沒有正式休假了。
他們的囂張,讓警察憤怒
警察們確實無法想象,這些“兩搶”分子竟敢在市公安局所在的起義路上撒野。
2005年7月25日上午7時,歐女士騎著自行車經(jīng)過起義路時,一輛摩托車呼嘯而來,后座上的男子舉刀向挎包帶砍過來,歐女士滿手是血,腕動脈和三根肌腱已被砍斷。
聞聲奔跑出來的警察氣極——“這些人的膽子真大,無所忌憚了!”
“兩搶”行為的囂張到了什么程度?警方一份調(diào)查報告披露,在2000年-2003年這4年間,搶劫案平均每半小時發(fā)案一起,搶奪刑事案件平均約24分鐘發(fā)案一起,并且“兩搶”、“兩盜”案件占總刑事案件一半以上,這是“兩搶”
的高潮頂峰。
在警方的打擊下,2004年開始,“兩搶”發(fā)案率有所下降,但其總數(shù)依然達8萬宗。截至今年7月,“兩搶”、
“兩盜”占全廣州5萬余宗刑事立案的三分之二,在治安案件中,搶奪案平均增加了兩成,廣州市13個區(qū)(縣級市)中有5 個區(qū)上升幅度甚至達到了40%。
另一方面,“兩搶”的作案手法變得越來越惡劣——有用辣椒水噴面搶劫的,有團伙合作在偏僻路段扼頸、毆打并搶包的,有用面包車把人強拉入車內(nèi),搶劫完后再推出車外的……
因此,“兩搶”引起的民憤越來越大。廣州市人大代表陳彥文在2005年市“兩會”時嘆道:“我一個客戶的妻子到廣州來,竟然聲稱是‘冒著生命危險來廣州’……我們都希望廣州好,但是廣州的形象已經(jīng)受到很大影響了。”
2005年8月2日,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張桂芳在市政法會議上拍了桌子——“群眾的安全感從何而來?群眾有意見是正常的,沒意見倒是不正常的!”
張桂芳認為,廣州近年來在治安上投入的人力、財力是前所未有的,但為何“兩搶”犯罪分子仍如此之多?
他說,這和連年攀升的外來人口犯罪有關,2003年抓獲的疑犯中83.8%的人員屬外來人口,2004年升至
87.5%,今年上半年已達88.2%。張桂芳稱,按此趨勢發(fā)展下去,今年可能突破90%。其次,有些性質(zhì)惡劣的飛車搶奪,曾因所搶數(shù)額較少,便被輕處。按法律規(guī)定,飛車搶奪數(shù)額不超過500元,被害人沒有受傷的,作案人被抓獲后只能以飛車搶奪對其處以治安拘留15天的處罰,即使按搶奪罪定罪,刑罰也不過3年以下。
有些群眾有意見,抓進去的“兩搶”分子要“關死他”!但是警察認為:“我們只能按法律規(guī)定處理這些搶奪分子,消除‘兩搶’現(xiàn)象是個全社會都要努力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