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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區(qū)已落實2.3萬套保障房 2007年以來,市政府已連續(xù)五年把保障性住房建設列為為市民辦好的實事之首。今年是本市實施第二個住房保障發(fā)展規(guī)劃的第一年,計劃開工保障性住房20000套。截至目前,已在七區(qū)33個項目中落實了23000多套房源,遠遠超過了計劃開工量。其中10009套限價商品住房分布在7個項目中,將在2013年12月底前竣工交付。其中6537套位于城陽區(qū),2351套位于黃島區(qū),10 保障房申請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具有市區(qū)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864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4、家庭財產(chǎn)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 公共租賃住房作為解決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不能辦理落戶手續(xù),不可以購買。同時配租家庭實行年審制度,一旦不符合配租條件,將及時退出所承租的房屋。 ●經(jīng)濟適用住房 申請購買經(jīng)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應具有市區(qū)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五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864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4、家庭財產(chǎn)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 ●限價商品住房 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具有市區(qū)常住戶口;2、人均月收入不超過2796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4、家庭財產(chǎn)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 保障房申請方法 目前我市經(jīng)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的資格申請審核采取街、區(qū)、市三級審核、兩次公示方式進行,購房資格登記已改為日常登記受理方式。市民請根據(jù)自身情況,如符合上述某種保障房的申購條件,請到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提交申請,經(jīng)過審核符合條件后,將核發(fā)《經(jīng)濟適用住房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或《限價商品住房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該通知書有效期為自發(fā)放之日起一年內(nèi)有效。 一旦有相應的保障房項目啟動公開銷售,市民持《經(jīng)濟適用住房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或《限價商品住房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及身份證明等到項目申購登記處提交申請。經(jīng)審核無誤后進行困難排序,隨后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入圍家庭及其選房順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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